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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宿舍评比条例

作者: 时间:2017-07-03 09:34:04 阅读次数:

为优化育人环境,创建安全、文明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,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,着力培养大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,营造良好的学生公寓文化氛围,使学生养成自治自理能力,制定本条例。

一、文明宿舍条件

(一) 遵纪守法,言行规范。宿舍成员关心国家大事,爱国守法,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作息制度,不影响他人休息,组织纪律性好。

(二) 团结互助,文明和谐。宿舍成员关心学校发展及班级、宿舍工作,维护集体荣誉,礼貌待人,互帮互助,共同进步。思想品德好,健康向上。不听不唱黄色歌曲,不谈不看淫秽书画,不谈论低级无趣味的事情。

(三)卫生洁净,整齐美观。建立值日生制度,并认真执行。宿舍物品整齐,地面墙面干净,内务整洁美观,并能保持经常化、标准化。

(四)勤俭节约,爱护公物。宿舍成员能自觉节水、节电,爱护公共财物,若有损坏,主动赔偿。

(五)勤奋学习,不断进步。宿舍成员学习风气浓厚,学习成绩不断提高。

二、否决条款

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宿舍,取消文明宿舍评比资格。

(一)宿舍内虽张贴《室内卫生标准》、《住宿须知》、《值日生表》,但不能对照执行者;

(二)宿舍内有一人以上违犯校规校纪的;

(三)宿舍卫生有一次及以上不达标的;

(四)宿舍内有破坏公物者;

(五)宿舍有乱扔乱泼、乱倒垃圾等不良行为的;

(六)宿舍内有2次不遵守作息制度的;

(七)宿舍内有吸烟的或使用违禁电器的;

(八)宿舍内有两人及以上学习成绩不合格者;

(九)有2次在规定时间外打扑克者;

(十)宿舍内有2次打球或有其它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各种活动者;

(十一)宿舍门窗、墙壁随意张贴字画,甚至粘贴不健康图案者;

(十二)其它违犯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者。

三、检查、考核和评比办法

(一)文明宿舍评比按学年度每学期各评比一次,两个学期均为本系文明宿舍的,才能成为院级文明宿舍的预选宿舍。

(二)文明宿舍主要由各系组织检查、考核和评比。

1. 文明宿舍比例为各系正常在校生宿舍数的10%。为了提高新生宿舍的内务水平,使新生养成良好的内务习惯,在每年下半年新生入学后,针对新生进行一次内务比赛,优秀宿舍比例为各系新生宿舍数的10%。

2. 宿舍内务各系应一周检查、考核、评比一次,一月总评一次,按《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标准》等有关规定评定成绩;组织纪律、道德品质、学习成绩等其他方面,由各系按本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组织评定。每月根据综合得分评出各系的月文明宿舍。

3. 为了强化学生在公寓(宿舍)内的自律行为,提高我院学生宿舍的内务水平,公寓管理中心每学期组织一次规范的文明宿舍评比活动,各系应积极协助按要求进行。各系应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报送公寓管理中心,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。将评比活动中评选出来的优秀宿舍,参考平日的检查结果,最终确定出本系本学期的文明宿舍,评比结果报公寓管理中心。

(三)公寓管理中心将各系两个学期的文明宿舍情况汇总后,组织各公寓区管理员、值班员和学生楼管会干部进行最后的检查和复核,确定出学年度院级文明宿舍,报分管院长审查。

四、奖励办法

(一)各系每月评比出来的文明宿舍,由各系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。

(二)学年度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的,予以全院通报表彰,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
(三)新生内务比赛中的优秀宿舍,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
五、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

 

    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   

O一六年十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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