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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舍防火用电注意事项

作者:admin 时间:2012-07-28 17:23:47 阅读次数:

一、宿舍防火要领
1.不乱接电源。
2.不乱扔烟头。
3.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。
4.不得在楼道、阳台焚烧杂物。
5.不得在宿舍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(如汽油、酒精等)。
6.不使用热得快、电锅、电褥等电热设备。
7.不擅自使用煤炉、煤油炉、液化气灶具、酒精炉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。
8.当发现线路老化等问题时,要及时报告,采取相应措施。
9.楼梯、走道和天台门等地方应当保持畅通无阻,不得擅自封闭、堆放物品、存放自行车、摩托车。
10.积极学习消防知识,熟练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,发生火灾应及时拨打“119”报警电话,并积极扑救。
11.发现他人违章用火、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的行为,要及时劝阻、制止,并向学院有关部门报告。
12.不可使用蜡烛等明火焚烧信件杂物。
13.台灯应放在桌上使用,切勿放在床头等处使用。
二、宿舍安全用电要领
1.使用的电源插座、台灯等电器应到正规商店购买,确认安全标志、出厂证明和检验合格证,采用合格的线路器材和用电设备。
2.线路和设备要由专业电工安装,一定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。
3.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,不得超负荷用电,不得乱接乱拉电源线,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、保险片。
4.离开房间应取下所有充电器,拔掉所有电源插头,关掉电闸后方可离开。
5.电源接线板不应放在床上,电线不要与床架等金属接触。
三、怎样打火警电话?
火警电话打通后,应该:
1.讲清着火物,火势情况;
2.讲清起火部位,燃烧物质和燃烧情况;
3.报警后要派专人在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,指引消防车去火场的道路,以便迅速、准确地到达起火地点。
发现火灾应及时报警,这是每个公民的责任。
遵守校规校纪 不用违规电器
严禁明火入室 隐患及时清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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